佛山市武术协会是佛山市体育局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和指导全市各级会员单位开展各类武术活动,推动佛山武术运动发展,促进武术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的全市性的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是武术行业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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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段位制》武术功法系列晋升段位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11-05-23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参照武术套路和散手系列晋升段位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申报资格 

    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遵守武德,参加过武术功力比赛的运动员或武术功法习练者,均可申报相应的武术段位。

申报办法 

    (一)本办法仅为武术功法运动员申报武术段位的技术标准,理论考核及其他标准参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相应条款执行,具体申报程序与其他系列武术段位申报程序相同。 

    (二)武术功力比赛成绩可以作为申报武术段位技术考核内容。凡年满13周岁的武术功力项目习练者,均可申报相应的段位。 

    (三)凡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的运动员,均可凭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申报相应的段位,可免技术考核。

四、技术标准 

    (一)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一名或“自选项目”一等奖3次以上者,可申报武术七段的技术标准。 

    (二)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一、二名或“自选项目”一、二等奖者各1次以上,可申报武术六段。 

    (三)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三、四名或“自选项目”三等奖者,可申报武术五段。 

    (四)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五、六名或“自选项目”优秀奖各1次以上,具备可申报武术四段的技术标准。 

    (五)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未获奖者,可凭参赛证申报相应的段位:参加两次以上者可申报武术三段,参加两次者可申报武术二段、参加一次者可申报武术一段。 

    (六)其他未参加武术功力比赛的武术功法习练者。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申报相应的段位,具体申报程序、标准与其他系列武术段位相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该规定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中国武术协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武术段位